奉勸要報名此英文補習班的人,三思而後行,
我們遇到的吳姓業務欺騙人像喝水一樣自然,此補習班高層也支持此種不可取的欺騙行為
原本開開心心的想要報名,現在被坑了一大堆錢,還被他們反反覆覆的話術搞的精神衰弱
此次爭議簡短說明如下:
1. 我們花了$51300買一年192堂的課程,上了幾堂後想要退費 ,按照教育局的規定,要退費的話只能上三分之一的課,但要付二分之一的錢. 這樣我們照理說可以上到12月底(因為9月開課),然後有64堂課, 但是!!告知吳姓業務我們想退費後,他說只能上到10月,而且只有32堂課!簡直坑人!!
2. 為了不要被坑,我們想改成另一種$35800的課(為期兩年),但他們不願意退差價(原本的$51300-$35800),因此我們摸摸鼻子,跟他說不然買兩期$35800的課(兩年x2=四年),這樣我們只要再加一點錢,湊成$35800x2個=$71600的金額就好,他們就說第一期一樣$51300(仍不給退差價),第二期可給優惠價$30870, 因此原本兩期加起來是$71600現在變成 $51300+$30870=$82170.
3. 我們被氣到現在,只好申訴找消保官,因次他們在11/22來電,來電者聲稱自己是'黃主任'(但他的聲音和說話方式是吳姓業務的聲音),這位'黃主任'答應退還我們第二期的金額($30870)和第一期的差價($51300-$35800), 但隔天11/23,此'黃主任'(聲音跟昨天那位不一樣,問了還說自己是同一位),又來電, 說沒辦法退第一期的差價了.
被菁英的業務等人搞到現在,我們都快瘋了,因此要求除了退費外還要精神賠償,現在正在申訴中,希望可以成功,革命尚未成功,我們會繼續努力的!不讓這種黑心業務(企業)輕易騙到消費者的錢!
他們都覺得慢慢拖,消費者會不耐煩而放棄,這時絕對不能放棄,眼睛盯著目標,不達目標絕不罷休!
以下為詳細說明:
補習班: 菁英補習班
班址: 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258號2樓
報名時間:2017/8/9去報名2017/9/1開始上的課程
課程名稱:IELTS課程à兩年的課x2
課程期間:2017/9/1起IELTS課程的1年變成兩年的課x2的4年
提出退費時間點:9月
事發經過:
一. IELTS課程如何變成兩個兩年的課程:
- 1. 吳姓業務在合約上寫著學員有96堂課,但又說其實還有再多送96堂課,因此總共有192堂課.
- 2. 該業務在合約上寫著學員需在六個月內上完192堂課,但業務又慷慨地跟學員說再多送六個月的時間,所以總共有12個月可以讓學員上完192堂課,比較不會那麼趕。
- 3. 此業務在合約上寫說8/9為開課日,但學員表示九月才能開始上,此業務口頭說沒關係,雖然合約上開課日寫8/9, 但12個月的期限可從九月開始算。
- 4. 由於該業務表示此IELTS課程為期一年, 有192堂課, 而且從9/1開始上, 因此學員不疑有他, 花了$51300購買.
- 5. 上了幾堂課,學員發現工作繁忙,無法繼續上,因此欲按照教育局規定退費,也就是:花二分之一的錢只上三分之一的課.按照此規定,學員應可以上從9/1起三個月(一年的三分之一),64堂課(192堂的三分之一),以及退25650元(51300元的一半).
- 6. 但這時業務卻不願意履行口頭上的承諾(當時口頭說雖然合約上只寫96堂課,其實可以上192堂課,雖然合約上寫半年,但可以上一年,雖然合約上寫八月初開課,其實從9/1開始算),如果按照合約96堂課半年要五萬多,誰會買??!!一定是業務說了有192堂課,一年,九月開始上,學員才會買單阿,結果要退費時該業務卻堅持按照合約裡寫的內容,搞得學員花$25650只能上到十月(這表示學員只能上一個月),然後只剩32堂課(一個月要上滿32堂課想也知道是天方夜譚)!
- 7. 後來學員氣憤不已,但為了不要花兩萬多只上一個月32堂課,只好請該業務改為兩年課程的方案(原價$35800),但該業務說原本是不能改的(如果能正常退費誰要改??),因此不願意退差價($51300-$35800),所以學員只好再退一步,說願意買兩個兩年的方案,也就是$35800x2=$71600,想說這樣只要再補$20300,就沒有虧到錢,豈知該業務卻不願意這樣罷手,他說第一期可以轉成兩年的方案,但不能退費,第二期兩年的方案’特價’$30870,簡單說,學員得付$51300+$30870=$82170購買原本$71600的課(虧了$10570),然後被綁四年.(因為只買兩年虧更大:$51300-$35800=$15500)
- 8. 學員忍無可忍,只好耗費精力去申訴,11/22晚上該補習班的黃主任打電話來處理此糾紛(但學員聽聲音和講話方式合理懷疑所謂"黃主任"其實是吳姓業務本人),這位'黃主任'在11/22晚上的通話內容口頭承諾要歸還學員第二期的金額($30870)和第一期的差價($51300-$35800),但不願意承認自己做錯事.
- 9. 11/23這位"黃主任"又打來(聲音跟昨天所謂的"黃主任"不一樣),告知學員無法退第一期的差價,只能退第二期的金額(第二期根本還沒開始上),反反覆覆的態度,讓消費者氣憤難耐.
申訴事由:(爭議所在):
- 1. 契約寫說,如要退費,可上三分之一的課,退一半的學費。 現在因為學員由於不可抗力因素欲退費,照業務的說法,9/1開始算,192堂課/給予期限12個月,所以如需退費,應該是可以上四個月,且是從9/1開始算,也就是可上到12/31, 並上滿64堂課; 但是,合約上寫的內容卻跟業務口頭承諾的不一致,合約上寫得如上一段所說:96堂課/期限6個月,開課日為8/9,因此,以合約來看,學員的上課時間變成從8/9開始算起兩個月,也就是說只有32堂課!而且只能上到10/8! 業務口頭承諾與合約不相符,欺騙學員,導致學員權益受損。
(合約上的半年96堂課要價五萬多元誰會報名!)
- 2. 明明11/22已經承諾過要歸還的金額(第二期的金額($30870)和第一期的差價($51300-$35800)),11/23就打來說承諾無法兌現,把學員玩弄於股掌之間,浪費學員的時間,耗費學員的精神
- 3. 這兩天打來都聲稱自己是黃主任,但聲音和講話方式都不一樣,問了還不承認,讓人覺得此補習班以欺騙的方式行走多年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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